泰州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专项经费使用办法

发布者:思政部发布时间:2017-02-15浏览次数:1224

泰州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专项经费使用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中的作用,做到使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与额度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学校在保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正常运转的各项经费的同时,本科院校按在校本硕博全部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20元,专科院校每生每年不低于15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学术交流、实践研修等,并随着学校经费的增长逐年增加。专项经费安排使用明确,专款专用”之标准拨付给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

二、经费的用途

根据教育部建设标准,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教师学术交流、考察等”活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专项经费还可以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进修、购置教学图书资料以及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教育等,具体使用原则参照如下项目标准和比例执行:

1.学术交流费用,包括教师外出参加省级及以上专业学会的小型教学、科研交流、学术研讨会等活动的会务费和差旅费;聘请院外专家学者的讲座费、差旅费、招待费等,年人均约2000元,总计不超过年度经费总额的30%

2.教师社会实践考察费用,包括教师集体外出调研和学习交流考察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等,年人均约1500元,总计不超过年度经费总额的30%

3.专任教师培训进修费,包括各种短期培训学习和集中备课会等所需的学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年人均约1000元,总计不超过年度经费总额的20%

4.学生社会实践费用,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费、教师指导费、学生思政课社会实践外出调研、实习的交通费、考察费等,总计不超过年度经费总额的15%

5.图书资料费,包括思政课教学所必需的专业图书、报刊杂志、光盘影像等,总计不超过年度经费总额的5%

三、经费的管理

1.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由学院设立专项项目统一管理,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该专项经费的具体使用。

2.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以上原则比例拟定各项经费支出的具体实施细则,并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履行各项审批报销手续。

3.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转用作本办法规定以外的其他开支。

  

一六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