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主任职责

发布者:思政部发布时间:2017-02-15浏览次数:212


1.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审查本教研室教师教学计划,负责签署意见和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组织教研活动,开展相互听课,交流经验,开展教育、教学、学术研究,推动本教研室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并做好记载。
3.督促教师开展相互听课,每学期每人不少于5节。
4.负责审核考查及考试试题、评分标准,交系审定。并检查阅卷、评分、成绩评定与试卷分析等工作。
5.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开展科研工作,定期交流情况。
6.负责有关文件拟定、上报及资料汇编、统计、归档。
7.做好本教研室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
8.完成马克思主义学院要求的其他临时工作。